目录
1、人防建筑面积
2、人防有效面积
3、人防掩蔽面积
4、总结区别与联系:
我们在做人防测量项目中,经常会遇到人防建筑面积、人防有效面积和人防掩蔽面积这三个名词,这是人民防空工程设计和验收中的三个核心概念,它们有着明确的区别和联系,主要依据《人民防空地下室设计规范》GB 50038 等标准。
以下是它们的详细区别:
1、人防建筑面积
定义:指工程防护结构(外墙、临空墙、防护密闭门框墙等)所包围的水平投影面积的总和。简单说,就是工程防护结构最外层边界所围成的总面积。
包含范围:
① 防护单元内部的所有空间(房间、通道、口部房间等)。
② 防护结构本身的厚度(墙体、顶底板厚度)。
③ 主要出入口(包括室外出入口)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内的部分。
④ 各防护单元建筑面积的总和。
不包含:
① 防护门/防护密闭门以外的部分(如室外出入口的敞开段、楼梯)。
② 工程上部非人防建筑的投影面积(如果人防工程位于建筑下方)。
③ 工程内部需要扣除的面积(如采光窗井、独立的大型设备基础等,具体按规范扣除)。
核心意义:反映了工程的整体规模和在用地、投资方面的体量。是计算人防工程应建面积、规划审批、工程概预算的重要依据。
2、人防有效面积
定义:指人防工程中能提供人员使用、设备布置的有效空间所占的面积。它是人防建筑面积扣除结构面积(承重墙、柱、固定设备基础等结构构件所占面积)之后的部分。
包含范围:
① 人员可以正常通行、停留的房间、走道面积。
② 设备(如风机、水箱、配电柜等)实际占据并发挥功能的区域面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