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日期的写法,有其特定的规则。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需注明具体期限,仅需明确起始日期即可。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这里所说的无确定终止时间,意思是劳动合同没有一个确切的终止时间,期限长短不能确定,但并非没有终止时间。只要没有出现法律规定的条件或者双方约定的条件,双方当事人就要继续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一旦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情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同样能够解除。
比如,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提出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双方签订时,就只需写明合同从何时开始生效就行,不用写结束日期。又或者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此时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也是如此填写日期。
相关概念: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